行车途中,每一次转向、掉头都考验着驾驶人的细心与责任。然而,若因一时疏忽,忽略观察、随意变向,看似平常的操作便可能瞬间演变成交通事故的导火索。
9月5日8时16分,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左旗满都拉图镇的街头已开始涌动早间车流。宝某某驾驶着小客车沿达日罕街由西向东行驶,行至与宝德尔路交汇的交叉路口时打算掉头。就在车辆转向的瞬间,意外突然发生--李某驾驶的小客车正由南向北行驶至该路口,准备左转弯通行,两车避让不及相撞。事故导致双方车辆不同程度受损。经苏尼特左旗交管大队民警查实,驾驶人宝某某在路口掉头时,未能充分留意车道的通行情况,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二款“机动车在没有禁止掉头或者没有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可以掉头,但不得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的规定,最终被判定对此次事故负全部责任。
交警提示:
掉头时多一分观察、多一秒等待,就是对自己和他人安全多一分保障。行车路上无小事,请广大驾驶人时刻绷紧安全之弦,让每一次出行都平安顺利。
(阿拉木莎王蓝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