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浩特讯近日,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巴彦诺日公苏木阿日呼都格嘎查牧民钢某家的五峰骆驼被某矿业公司运送石材的大货车撞死,经当地交管部门认定,大货车司机负事故全责。此后,双方在交管部门协调下,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但肇事司机所在公司却迟迟不予履行,钢某遂诉诸法院。
阿拉善左旗人民法院吉兰泰法庭立案后,将该案交办至综治中心调解员,开启庭前调解工作。调解员经电话沟通得知,被告认为原告将事故车辆扣留在家中,应当承担停运损失,故反悔了在交管部门达成的赔偿约定。调解员又与原告沟通得知,事故车辆是肇事司机主动留在原告家中,并让其看管,承诺到公司拿到赔偿款即将车拉走,原告等了半年未果才提起了诉讼。了解情况后,调解员与法官共同制定了综合调解方案,引导被告换位思考,并悉心释法说理、分析利弊,使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赔偿协议,圆满化解了双方的争端。 (潘桂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