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醉驾酿事故自食其果警世人强光致盲撞行人驾驶人承担全责男子一怒之下酒驾 驶出不远就被查获无证练车看似“勤奋”驾照未领罚单先到篡改车牌图方便  交警识破“小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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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19期:第05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5-12-04

强光致盲撞行人驾驶人承担全责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近日,乌兰察布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凉城县大队接到“110”指令:S208线某烟酒副食超市门前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有人受伤。

接警后,民警火速驱车赶往现场,到达后发现,伤者王某倒卧在路面,肇事车辆停放在旁。为防范二次事故发生,民警一边快速查看王某伤情并安抚其情绪,一边竖立警示标志划定安全区域,并疏导过往车辆,避免交通拥堵。

经民警询问,驾驶人杜某称,当时他沿S208线由南向北行驶,一束强光突然直射挡风玻璃,导致他瞬间看不清前方路况,未能及时发现前方行人王某,直至发生碰撞才察觉出事。随后,民警调取现场监控画面,完整还原了事发瞬间,证实了杜某的陈述。

随后,交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项“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认定驾驶人杜某未确保安全驾驶,负该起事故全部责任,行人王某无责任。

交警提示:

强光照射易引发驾驶人“瞬盲”(视觉短暂丧失),给行车安全带来极大隐患。日间强光防御要规范使用遮阳板,佩戴防眩目太阳镜(优先选择偏光镜,避免镜片颜色过深影响观察),拒绝用手遮挡视线等危险行为;公路上遇到强光直射时,要提前减速慢行,与前车保持至少2倍安全车距,预留充足反应时间。广大驾驶人需牢记强光面前不侥幸,安全驾驶不松懈,驾车出行务必时刻保持警惕,守护好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共同筑牢交通安全防线。

(李舒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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