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乌兰察布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察右中旗大队民警在辖区镶蓝大街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检查时,一辆白色轿车被拦停接受例行检查,当车窗摇下后,驾驶人马某某神情慌张,眼神躲闪,这一异常表现立即引起了民警的警觉。
民警在检查中要求马某某出示驾驶证,面对询问,马某某支支吾吾称自己在练车并准备考试,练好车才能考取驾驶证。随即,民警让其下车并严肃告知无证不得上路,并建议前往驾校练习场地进行练车。
这个看似“勤奋”的考生,因不懂法而付出了代价。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及《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四条第三款的相关规定,对马某某作出了相应的处罚。
(王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