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祯通讯员刘博文)近日,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标的额仅2000余元的民间借贷纠纷案。
该案中,申请执行人张某某与被执行人刘某因借款发生纠纷,法院判决刘某偿还欠款后,其未能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法官经查控发现刘某名下银行卡及网络资金账户余额极少,无法直接扣划。法官依法将其传唤到庭后,刘某表示因失业导致经济困难,暂无一次性履行能力。
面对执行僵局,执行法官并未简单采取惩戒措施。在得知刘某提出“若解冻微信和银行卡,自己可以通过跑外卖赚钱还款”的意愿后,法官经研判认为,继续冻结其基本支付工具将阻断其灵活就业渠道,反而不利于债务清偿。法官经与申请执行人张某某充分沟通,详细说明被执行人现状及“以劳偿债”的方案后,最终,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法院暂时解冻刘某常用账户以保障其谋生,刘某承诺立即工作,并以劳动所得分期偿还全部欠款。
协议达成后,法官迅速办理解冻并持续跟踪督促。刘某信守承诺,通过辛勤从事外卖配送工作,仅用1个半月便将全部案款汇至法院账户。申请执行人张某某在领款后,对法院务实的执行工作表示感谢。
该案虽标的额较小,却生动诠释了“民生无小事”的司法理念。该院通过“放水养鱼”的智慧执行方式,在依法保障债权人权益的同时,兼顾被执行人的生存发展空间,引导其诚信履约,为化解基层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提供了有益范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