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欺凌防治的对策与建议保洁员误将黄金丢弃法院判决商场担主责违规摆放易燃物品引发火灾相邻轿车受损商家依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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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33期:第09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5-12-30

违规摆放易燃物品引发火灾相邻轿车受损商家依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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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对吴某违规摆放易燃物品引燃邻居轿车一案作出一审判决。

2025年4月,某五金店经营者吴某(化名)在其商铺门口违规摆放烟花爆竹等易燃物品,因操作不当引发火灾,致使相邻停放的刘某(化名)名下轿车引燃,造成车辆不可逆的损坏。

事故发生后,刘某就赔偿问题多次与吴某沟通协商,但吴某始终以推诿的态度拒绝承担责任。无奈之下,刘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吴某赔偿车辆维修费2117元及鉴定费5000元。

经回民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吴某在经营场所门口违规摆放烟花爆竹等易燃物品,因操作不当引发火灾,致使相邻停放的刘某名下车辆遭受不可逆的损坏。承办法官结合公安机关接处警记录、专业鉴定评估意见书等关键证据,认定吴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其主观过错与刘某的车辆损失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法院依法判决支持刘某的全部诉讼请求,判令吴某向刘某支付车辆维修费2117元及鉴定费5000元。

法官提醒:

在经营场所及日常生活中,公民应切实增强消防安全意识与法治观念,自觉规范自身行为,严禁违规存放、摆放烟花爆竹等易燃危险物品,有效防范火灾等安全事故的发生。若因自身过错行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行为人需依法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切勿抱有侥幸心理推诿拒责。

事故发生后,行为人应正视自身过错,主动与受害人沟通协商赔偿事宜,积极弥补损失;而受害人则可通过保留公安机关接处警记录、专业鉴定评估意见书等关键证据,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赵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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