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巴彦淖尔市甘其毛都口岸某交叉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
高某驾驶车辆在路口绿灯直行时,与一辆正在左转的水泥罐车相遇,因认为对方未让自己先行,心生不满。正常通过路口后,高某突然刹车停在了人行横道,意图与对方争执。此时,后方照某驾驶的车辆因来不及反应,直接撞上高某的违停车辆,导致两车严重受损。
巴彦淖尔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甘其毛都大队民警经调查认定,这是一起典型的“双重违法”引发的交通事故:后车驾驶人照某疏于观察,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而高某则在人行横道和交叉路口违法停车。最终双方负事故同等责任。
人行横道、交叉路口是“生命通道”。法律明确规定,这些地点及其附近严禁停车。违法停车会严重遮挡其他车辆和行人的视线,极易引发事故。
“临时停车”不等于“安全停车”。停在危险地带,即使人在车上,也无法规避被撞的风险,危险的发生往往只在瞬间。
此起事故中,追尾的后车有责任,但前车的违停行为同样是引发事故的重要原因。违停者不仅要面临罚款记分,也要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和经济损失。
交警提示:
一次看似“方便”的违停,代价可能是车损、责任,甚至是生命。请每一位驾驶人敬畏规则,坚决拒绝违法停车。尤其在人行横道、路口、消防通道等“绝对禁止”区域,多花几分钟寻找合规合法的停车位,才是对自己和他人安全真正的负责。
(张登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