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宋宏颖通讯员秦奇慧)近年来,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检察院在检察办案中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深入探索构建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积极推广并实现模型有效应用,持续发挥数字赋能作用,不断激发检察履职新动能。
该院将数字检察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领导小组并明确职能分工,确定业务部门主导责任,抽调业务骨干组建数字检察工作办公室。通过定期召开数字检察会商会议,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动态分析,推行项目化、清单化管理模式,搭建起数字检察发展平台;在聚焦检察办案需求、探索构建数字模型的过程中,该院着力提升刑事裁判涉财产刑执行检察实效。2024年8月,该院自主创建了《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违法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2024年10月,赤峰市检察院在全市范围部署开展“数字检察+财产刑执行检察”专项行动,各基层检察院应用该模型依法监督纠正财产刑执行程序中的违法情形,有效激发了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活力。2024年12月,该数字模型在“全国数字检察应用平台”上架应用,成为全市首个在全国上架的数字模型。
在“2024年全区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研发推广应用活动”评选中,该院获评“全区模型推广优胜提名检察院”,其创建的《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违法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获评“全区优秀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在“2025年全区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应用”评选中,该模型再次获评“优秀模型”。
该院始终秉持“数字赋能法律监督、监督促进社会治理”理念,持续在食品药品安全、水资源保护、未成年人保护、社区矫正监管等方面积极应用各类数字模型,不断提升检察办案质效,并将自主创建的财产刑执行监督模型作为数字检察工作重点,积极向各地检察院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