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现场
近日,兴安盟扎赉特旗神山东街路段发生一起两车刮蹭事故,造成双方车辆不同程度损坏,所幸无人员伤亡。
事发时,驾驶人李某驾驶一辆黄色小型轿车,沿该路段由西向东正常行驶。同时,驾驶人梁某驾驶小型轿车,由南向北驶入该路口,两车不慎发生碰撞。
通过现场监控视频回放及调查核实,该事故路口为无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梁某驾车进入路口后,未充分观察来往车辆动态,未依法让右方道路驶来的车辆先行,是引发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李某行经该路口时,未提前减速慢行,未履行“确保安全通行”的法定义务,未及时发现来车并采取有效避让措施,是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
值得庆幸的是,事故发生时,双方驾驶人均规范系好了安全带,有效避免了人员伤亡,仅造成两车漆面划伤、保险杠轻微变形等损失。
最终,扎赉特旗公安局交管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作出责任认定:梁某承担此次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李某承担次要责任。
交警提示:
在无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通行时,所有交通参与者都要牢记以下通行原则与注意事项,确保安全有序通过:
1、让右原则:在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情况下,车辆进入路口前必须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2、转弯让直行原则:无论是右转还是左转的车辆,都需优先让行直行车辆。
3、右转让左转原则:相对方向行驶的车辆中,右转弯车辆需让行左转弯车辆。
此外,夜间通过无信号灯路口时,机动车应当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以提醒其他交通参与者注意。同时,所有交通参与者通过无灯控十字交叉路口时,都必须减速慢行,仔细观察路口情况,确认安全后再通行。 (孟祥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