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杨某驾驶丰田牌小型普通客车沿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昭君镇X640线由南向北行驶至41公里加150米弯道处时,驶入了对向车道,与相向正常行驶的吕某某驾驶的蒙K号牌小型汽车相撞。事故造成吕某某、杨某及乘车人智某某、李某受轻微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经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管支队达拉特旗大队调查认定,驾驶人杨某过弯时驶入逆向车道,未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实行右侧通行,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当事人吕某某、智某某、李某无责任。(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管支队达拉特旗大队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