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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99期:第06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6-05-08

乡邻反目对簿公堂 法官调解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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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流图讯王某与李某是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的同村乡邻。2024年开春,李某因购买农资、租赁土地急需资金周转,向王某借款1万元,约定半年后归还。然而,还款期限届满,李某以手头拮据为由未能履约。王某无奈之下将李某诉至乌拉特中旗人民法院乌加河法庭。

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考虑到双方系邻里关系,且纠纷事实清晰、标的额不大,虽然能快速结案,是有可能加剧矛盾、伤及乡情,于是将调解作为首选解纷路径。

随即,法官分别与2人沟通后了解到,李某并非恶意拖欠,而是近年收入不稳定,恰逢新一轮春耕,播种又需要投入资金;王某则因春耕在即急用钱,对李某失约心存不满。

找准矛盾症结后,法官从法理层面明确借贷还款的法定义务,又从情理出发引导双方换位思考:“都是乡里乡亲,为1万元伤了和气不值得。”经过耐心劝导,李某主动认错,王某也表示愿意放弃利息。最终,李某当场偿还全部借款,双方握手言和,对法官的调解工作连连致谢。一场因春耕借款引发的邻里纠纷,在柔性司法的化解下圆满解决。

(邹益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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