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讯近日,一面承载着群众感激之情的鲜红锦旗,被送到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法院哈巴格希人民法庭,这背后是一起营运车辆停运损失纠纷的圆满化解,更是基层法庭践行司法为民的生动注脚。
2025年5月,康巴什区发生一起3车相撞事故,李某负主要责任,贾某负次要责任,王某驾驶的出租车无责却因事故报废,停运36天。停运的车辆断了王某的收入来源,他多次与肇事方、保险公司协商赔偿均无果,无奈诉至哈巴格希法庭。
受理案件后,该法庭聚焦“停运损失如何认定”“保险公司免责条款是否有效”两大核心争议点,细致核查证据、厘清事实。经法庭查明,王某车辆为合法营运车辆,停运36天事实明确,因双方当事人未申请鉴定,法庭依法参照交通运输业平均工资酌定损失。针对保险公司的免责抗辩,法庭经审理认为,保险公司未就免责条款履行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条款不生效。最终,法庭判决两家保险公司按责任比例赔付。判决生效后,赔偿款如期履行,王某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倪稚为思泽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