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林召讯近日,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人民检察院依法办结一起盗窃光伏园区接地铜线案。被告人任某、李某因涉嫌盗窃罪、破坏电力设备罪,已被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2025年8月至10月,被告人任某、李某为牟取非法利益,先后6次携带钳子等作案工具,潜入多处光伏园区,盗剪太阳能板汇流箱接地铜线,剥皮后变卖获利,累计非法获利1.1万余元。经鉴定,涉案铜线价值共计6245元。二人盗剪接地铜线的行为,致使园区3台逆变器因雷击损坏,该设施一旦受损,雷击易引发设备损毁、电网停运,还可能造成人员触电,绝非一般侵财小案。此举既造成企业经济损失,又严重危及光伏电网运行安全。
检察官说法:
破坏正在使用中的电力设备是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即使未造成严重后果也构成犯罪,最高可判处十年有期徒刑;若造成严重后果,最高可判处死刑。盗窃正在使用中的电力设备,会同时构成盗窃罪和破坏电力设备罪,在量刑时,将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针对废品收购站经营者,法律规定严禁收购电力设施等来源不明的物品,明知是赃物仍收购的,将依法追究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法律责任。因此,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行为,都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或电力管理部门举报,共同守护电力安全防线。
(陈玉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