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躲避处罚“金蝉脱壳”终是徒劳进出道路未让行酿成事故担全责电动三轮闯红灯十字路口酿事故别把“摩托”不当车  酒后同样“驶不得”饮酒后驾车回家  行驶途中被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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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02期:第05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6-05-14

肇事逃逸躲避处罚“金蝉脱壳”终是徒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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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金丽通讯员张轩)近日,呼伦贝尔市牙克石市公安局交管大队接到群众报警:其停放在路边的小型汽车被撞,车辆尾部损毁严重,事故发生时间及肇事车辆不明。

接警后,该大队事故处理民警迅速到达事故现场,经勘查,初步确定现场散落物为电动车碎片。民警通过排查视频监控图像发现,该起交通事故确系一辆电动三轮车。该车沿牙克石市林城路由南向北行驶,撞到停放的小型汽车尾部后未停车查看,而是扬长而去。为追踪肇事三轮车随后的去向,民警兵分两路,一路民警调取路口监控视频逐帧细致查看后,发现肇事电动三轮车驶离事故现场后,在市区多个小区内频繁穿梭,最终在牙克石市同联街与002乡道交叉路口的视频画面中消失。另一路民警在电动三轮车行驶路线周边及视频监控盲区摸排十几个小时后,在002乡道下方发现一辆挡风玻璃损毁的红色电动三轮车,经痕迹比对确认,该电动三轮车即为肇事逃逸车辆。于是,办案民警运用科技手段,通过48小时持续比对追踪,最终锁定电动三轮车驾驶人王某,并依法将其传唤至牙克石市公安局交管大队。

经询问,王某对自己交通肇事逃逸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据其交代,为了逃避肇事责任,其特意在市区老旧小区巷道穿梭以躲避监控,又将三轮车遗弃在002乡道的偏僻路段,没想到民警竟通过科技手段精准锁定了车体特征,最终将其抓获。

经该大队调查认定,王某因交通肇事逃逸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交管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目前,王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除了受到行政处罚外,王某还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交警提示:

发生交通事故后,无论事故大小,驾驶人都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并主动报警接受处理,这是法定义务,也是责任担当。切勿心存侥幸、妄图通过逃逸逃避责任。科技赋能下,任何交通违法行为都将被依法查处。广大交通参与者在驾驶电动车辆行驶时,须遵守交通法规,谨慎驾驶,坚决杜绝交通违法行为,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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