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鲁旭通讯员范秀平)2025年9月30日19时许,驾驶人小强(化名)驾驶一辆核载5人的小型汽车,沿巴彦淖尔市经济开发区临哈线由南向北行驶,行驶过程中与对向张某某驾驶的四轮拖拉机发生碰撞。该起事故造成小型汽车车内多名人员受伤、车辆严重损毁,其中一名乘员经抢救无效死亡,另有一名乘员受重伤。
事故发生后,经巴彦淖尔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经济开发区大队现场勘查认定,驾驶人小强对此起事故承担全部责任,张某某和其他事故涉事人员均无责任。经查,事故发生时,涉案小型汽车存在严重超员违法行为,超员比例达40%。事故发生后,驾驶人小强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以其存在超员违法行为为由,拒绝赔付商业保险相关费用。
法条链接:
(一)事故责任如何认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交通事故发生所起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划分事故责任。本案中,驾驶人小强存在违法超员驾驶行为,虽超员并非本次碰撞事故的直接原因,但超员会降低车辆操控稳定性、延长制动距离,还会加重事故人员伤亡后果,属于重大过错。最终,交管部门依法认定小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需承担本次事故全部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民事赔偿责任。
(二)严重超员驾驶,保险公司是否有权拒赔?
保险理赔分为交强险与商业险两类,二者赔付规则不同:
1.商业保险:依法不予赔付。超员属于法律明令禁止的交通违法行为,同时也是商业车险合同明确约定的免责事由,因此,保险公司有权拒绝商业险赔付。
2.交强险:先行赔付,事后追偿。交强险具有公益性,针对本次事故受害人的人身伤亡损失,保险公司需要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先行赔付,但赔付完成后,可向违法驾驶人小强进行追偿。超出交强险赔付限额的全部损失,由驾驶人个人自行承担。
(三)驾驶人需要承担哪些法律后果?
本次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一人重伤,且驾驶人负事故全部责任,小强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此之外,小强还需自行承担高额民事赔偿,违法成本极高。
法官提醒:
一、严守法律红线,杜绝侥幸心理。车辆核定载客人数是经过专业安全测算得出的标准,严重超员会改变车辆重心、降低制动性能,大幅提升事故发生风险。广大驾驶人切勿抱有“短途没事、多载无妨”的侥幸心理,要自觉抵制超员违法行为。
二、明晰保险规则,违法不予理赔。保险从来不是违法驾驶的“护身符”,超员、酒驾、无证驾驶、毒驾等违法行为,均属于商业保险免责范围。若因违法驾驶引发的事故,造成的所有损失保险公司不予赔付,全部赔偿责任都由驾驶人个人承担。
三、恪守交通法规,敬畏珍惜生命。道路交通安全关乎个人安危与家庭幸福,全体交通参与者要牢固树立安全出行意识,坚决杜绝超员、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共同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