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尔古纳讯近日,呼伦贝尔市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结一起传授犯罪方法罪案件。
2023年,被告人韩某将录制的各种牌类魔术教学课程,在某网络平台进行对外售卖。课程售卖期间,有意学习赌术的买家主动联系韩某,请求线下学习相关技能,韩某欣然接受请求,通过现场演示、实操讲解、提供专用赌具等方式,向买家传授麻将“千术”,内容包含偷拍认牌、换牌出千等多种作弊手法,并向每位学习者收取2500元至3000元不等的费用,仅线下教学韩某就获利10万余元。案发后,公诉机关以传授犯罪方法罪对韩某依法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依法对被告人韩某作出判决,以传授犯罪方法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以案释法:
传授犯罪方法罪是指行为人故意向他人传授实施犯罪的具体方法和技巧的行为。这种行为既包括直接教授犯罪技巧,也包括通过网络、书籍、视频等方式传播犯罪知识。例如,传授盗窃技巧、诈骗手段、暴力犯罪实施方法等,均有可能构成本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五条:传授犯罪方法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王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