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山讯近日,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一男子驾驶一辆无牌电动四轮车肇事逃逸,致对方伤重不治。巴彦淖尔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乌拉特前旗大队多警联动、连续攻坚,6天后嫌疑人迫于压力投案自首。
5月29日21时许,乌拉特前旗交管大队值班室接到110指挥中心转警称:“110国道塔汉其嘎查附近,一老人和一辆自行车倒在路上,疑似发生交通事故。”接警后,乌拉特前旗交管大队白彦花国道巡逻中队与事故处理中队民警迅速赶赴现场。
到达现场后,伤者已被120急救中心车辆送医。民警初步查看现场,发现路面仅遗留两片车辆碎片,加之事发路段车流量较大,给案件侦破带来极大不便。于是,民警立即将现场情况向上级汇报,并请求启动《道路交通事故肇事逃逸侦破应急预案》。
乌拉特前旗交管大队迅速成立“5·29”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侦破小组,全力以赴侦破此案。
当晚,民警再次对现场进行勘查,并调取了周边监控视频资料,经核查,基本锁定肇事车为一辆电动四轮车,即常见的老年代步车,但具体信息不详。5月30日上午,专案组扩大排查范围,最终确定肇事车辆是从白彦花变电站小油路驶出。民警前往变电站调查,发现车主赵某某手机关机、家中大门紧锁,人已去向不明。其妻称,赵某某曾说自己驾驶电动四轮车发生碰撞。随后,民警在赵某某儿子的修理厂内找到了涉事电动四轮车,经碎片比对,确认赵某某为肇事嫌疑人。当晚,医院传来消息,伤者张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其间,民警多次到赵某某家中探访未果,在进一步加大查找力度的同时,又发动周边群众留意赵某某去向。
6月1日上午,迫于压力,赵某某向警方投案自首,并对驾驶电动四轮车碰撞行人后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赵某某已被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交警提示:
本案中,肇事车辆为无牌无证、无保险的老年代步车,加之驾驶人安全意识淡薄,肇事后逃逸,导致伤者死亡,性质恶劣。广大群众应以案为鉴,提升交通安全意识,自觉抵制无牌无证、非国标电动车上路行驶,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并报警,切勿心存侥幸、肇事逃逸,否则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刘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