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现场
树林召讯近日,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管支队达拉特旗大队辖区发生一起三车相撞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当日,张某驾驶小型汽车沿达拉特旗树林召镇S316线由东向西行驶至与景观大道交叉路口时,闯红灯通过路口,与沿景观大道由南向北行驶至此的边某某驾驶的小型新能源汽车相撞。相撞后,边某某车辆失控,又撞到了路口北侧导向车道内白某驾驶的小型汽车,造成三车不同程度受损。
民警调取监控视频还原了事故经过。张某回忆事发经过时称,其在通过路口时没仔细观察,不经意间闯了红灯。边某某则表示,自己原本是想直行,看见右转车道没车,前方直行车道绿灯已亮起,就想趁这个时机赶紧通过路口。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张某未按交通信号通行,负事故主要责任;边某某未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负事故次要责任;白某无责任。
交警提示:
广大驾驶人在通过路口时,务必遵守信号灯和导向车道规定,切勿“抢灯”“占道”,确保安全通行。
(邱瑢郝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