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茅讯为严厉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违法犯罪行为,近日,乌兰察布市凉城县人民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刘某某发出《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预告书》,促使其主动足额缴清了全部执行案款,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凉城县某村民委员会与某合作社、刘某某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调解,某合作社、刘某某应返还投资款本金18万元及利息,但二人未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凉城县法院执行局干警通过线上查控与线下调查,查明刘某某为逃避债务,擅自转卖名下房产,所得款项全部截留,未用于清偿债务,其行为已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执行干警向刘某某严正释明法律后果,并依法送达《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预告书》。预告书列明了其违法事实、限期履行期限及逾期将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后果,同时指明主动履行可免于刑事追责的补救路径。
收到预告书后,刘某某深刻意识到恶意规避执行的严重法律代价,当即表示将按期履行还款义务。发出预告后第5日,刘某某履行了全部案款。
近年来,凉城县法院通过运用拒执风险预告、失信预警等柔性惩戒举措,刚柔并济破解执行难题。下一步,该院将持续深化专项执行行动,常态化适用拒执预告机制,严厉打击隐匿、变卖财产,恶意逃废债务等规避执行行为,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孙利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