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镇讯近日,乌兰察布市丰镇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灵活运用“活查封”措施,成功执结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在依法保障申请执行人债权的同时,最大限度降低对被执行人生产生活的影响,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某公司与赵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赵某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某公司申请强制执行。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未发现赵某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僵局之际,申请执行人提供线索,称赵某在村庄从事牛只养殖。获此线索后,执行干警迅速前往现场。经清点,赵某共养殖大小母牛21头,具备一定的财产价值。
执行干警考虑到,若采取传统查封、立即拍卖的执行方式,不仅会导致活牛价值大幅贬损,更会使赵某丧失偿还能力。为兼顾双方权益,干警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决定对21头牛实施“活查封”,并依法送达查封文书,允许赵某继续正常饲养管理,维持牛群生长与繁殖,但严格限制牛只转移、变卖等行为。在此基础上,执行干警积极组织双方协商,促成执行和解,赵某同意按计划分期履行还款义务,案件圆满执结。
此举既固定了可供执行财产,又为被执行人保留了“造血”功能,彰显了司法力度与温度。下一步,丰镇市法院将继续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灵活运用各类执行措施,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郭成杨宜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