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为民政绩”写在孩子的笑脸上处处课堂时时教育  实绩实效检验担当林西镇“民情哨响”点燃乡村治理新引擎让群众矛盾纠纷从“有结”变“有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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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20期:第06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6-06-16

把“为民政绩”写在孩子的笑脸上

本报记者闫利民刘琪通讯员于永赫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什么是检察官的政绩?不是办了多少个惊天大案,而是通过我们的努力,让破碎的家庭重拾希望,让沉默的孩子重新绽放笑脸。”这是通辽市开鲁县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付瑶瑶在其所在部门召开的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交流会上的发言。由她负责办结的一起国家司法救助案,正是对这段话最生动的诠释。

时间回溯到几个月前--12岁的小方原本拥有幸福的三口之家,父亲是家里的“顶梁柱”,母亲全职居家。然而,一场突发的过失致人死亡案件,夺走了小方父亲的生命。为抢救父亲,家中耗尽了所有积蓄,而被告人赔偿能力有限,小方家未能获得足额赔偿。

父亲离世后,原本活泼开朗的小方变得忧郁沉默。为撑起家庭的重担,母亲只得为小方办理了住校托管,自己前往快递站打零工谋生。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承办该案刑事部分的检察官在细致阅卷、梳理证据时,发现了案卷背后这个“沉默的孩子”,随即迅速将这条救助线索移送至控告申诉检察部门。

“阅卷时看到孩子丧父、母亲靠打零工维持生计的情况,我心里‘咯噔’一下。公正办案是我们的本职工作,却足以改变这个孩子的一生。”付瑶瑶回忆道。在书面审查的基础上,她第一时间开展实地走访,详细核实了小方家的实际情况。经审查,开鲁县检察院认定该案符合《人民检察院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第七条第(三)项规定的救助情形。

“但面对孩子长期的教育开支和家庭重建的巨大压力,仅靠检察机关救助资金实属杯水车薪。”付瑶瑶坦言。为此,她向院方汇报了相关情况,该院党组随即向通辽市人民检察院上报了案情,提请开展联合救助。很快,两级检察院开启救助“绿色通道”,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审批流程,共同向小方发放2万元司法救助金,让这个陷入困境的家庭重获生活的希望。

“这笔钱,一部分补齐了孩子拖欠的学杂费,一部分用作我们母子过渡期生活费,终于让我们有了喘口气的机会。”方母哽咽着说道。

案件虽然已办结,但“检察答卷”仍在续写。此后,付瑶瑶将小方纳入该院“未成年人长效回访名单”,定期跟进小方的生活学习情况,主动对接学校心理辅导老师,持续关注其心理健康状态。

“从前我认为,办案就是打击犯罪、提起公诉,追求有罪判决率。但通过这次救助,我深刻认识到,真正的检察政绩,是依法依规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为未成年人撑起一把守护与关爱之伞。”交流会上,付瑶瑶动情地说道。

记者手记:

“检察司法救助暖童心”,从来不是一句空洞口号。它蕴藏在一次次俯身倾听、一次次跨级奔走、一次次雪中送炭之中。这起司法救助案件的成功办理,生动彰显了开鲁县检察院“内部横向协同、纵向联动”的一体化工作优势。刑事检察部门摒弃“就案办案”思维,主动移送线索;控申检察部门摒弃“坐等线索”模式,主动核查实情;两级检察机关摒弃“各自为战”壁垒,主动联动发力。这,就是新时代检察官最硬核、最温暖的“政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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