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赤峰市敖汉旗公安局交管大队民警在巡逻执勤中,查获一起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驾驶人孟某先谎称酒味来自“吃葡萄”,又在呼气检测中多次假吹规避检查,但最终还是被查实酒驾,受到相应处罚。
当日,民警在巡逻时,发现一辆白色越野车见到警车后急忙靠边停车,形迹十分可疑。民警上前检查,当即闻到驾驶人孟某身上散发着浓烈酒气。面对询问,孟某矢口否认饮酒,还辩称身上酒味是其食用葡萄所致。面对孟某的狡辩,民警坚持让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过程中,孟某又多次假吹、故意中断,刻意规避检查。经民警严肃劝导后,才最终配合完成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孟某体内酒精含量为94mg/100ml,已达法律规定的醉酒驾驶标准。民警随后将其带至医院进行抽血复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交管部门对孟某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邓连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