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公安厅交管局高速公路一支队民警在G6京藏高速公路呼和浩特东收费站例行检查时,查获一起小型普通客车超员载客违法行为。
当日,民警对一辆蒙A号牌小型新能源普通客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核定载客6人,实际乘坐8人,超出核定人数2人,超员比例达33.3%,属于载客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未达50%的交通违法行为。民警依法责令驾驶人立即联系合规车辆,对超出的2名乘客进行安全转运,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及《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五十九条第三项之规定,对其作出相应处罚。
交警提示:
车辆的核载人数有严格划定,超员会增加车辆负荷、延长制动距离,显著提升失控、侧翻等事故风险,且超出的乘客无对应安全带保护,因此,广大驾驶人和乘车人务必严格按照车辆核载人数乘坐,确保人人有安全带,儿童使用安全座椅,坚决杜绝抱小孩乘车、后备箱载人、挤坐超员等危险行为。 (郭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