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亮通讯员王飞赵海燕)近日,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管支队荣乌高速公路大队民警查处一起大型货车在高速公路逆行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对驾驶人予以严厉处罚。
当日夜间,该大队巡逻民警巡查至G18荣乌高速框框井往乌兰镇方向路段时,发现一辆大型货车逆向驶来,车辆与正常通行车辆会车距离极近,极易诱发正面碰撞交通事故。为及时消除道路安全隐患,巡逻民警第一时间对后方车辆做好预警,在该高速1665公里处安全拦停涉事货车,平稳引导车辆驶离行车道,随后将驾驶人与车辆安全带至就近服务区核查处置。
经民警现场询问核实,该货车驾驶人因不熟悉沿途路况,跟随导航行驶时误入错误匝道。发现车辆处于逆行状态后,驾驶人未及时停车,而是无视高速公路通行规定,继续逆向行驶,打算沿路寻找出口掉头。
了解情况后,民警结合夜间高速行车特点与逆行肇事典型案例,对驾驶人开展面对面普法和警示教育,明确告知高速公路车速快、制动距离长,逆行属于严重交通违法,极易诱发交通事故;同时严肃告诫驾驶人,导航仅作行车参考,驾驶人须按照高速标识标牌、路面标线规范驾驶,切勿心存侥幸违法行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民警针对该驾驶人高速公路逆行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民警提示:
高速公路路网错综复杂、车辆行驶速度快,驾驶人出行前务必提前规划路线,行车过程中留意路面指示标牌,不可完全依赖导航,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做到安全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