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尔古纳讯近日,一位当事人将两面印有“执法为民 一身正气”“高效尽责为民解忧”的锦旗送至呼伦贝尔市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对执行法官秉公办案、高效履职表示诚挚的谢意。
刘某与王某、娄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法院判决王某、娄某赔偿刘某各项损失共计82万元。法院依法作出生效判决后,王某、娄某未能及时履行赔偿义务,导致刘某因事故遭受的人身、财产损失无法得到及时弥补,合法权益难以保障。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坚守善意文明执行理念,采取柔性执行方式化解纠纷。法官通过电话沟通、现场释法等多种途径,向被执行人详细讲解生效判决的法律效力,明确告知其拒不履行义务将面临的法律后果。同时,启动财产处置程序,依法查封、评估并拍卖被执行人王某名下房产。
在执行法官的居中协调下,被执行人王某将房屋抵顶给申请执行人,履行了部分赔偿义务,双方当事人就剩余赔偿款达成和解协议。
(包美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