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院联动:惩戒恶意注销护营商检护少年成长  家教赋能回归藏蓝守烟火  共治护平安让司法救助从“一发了之”变“全程守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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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53期:第06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6-08-12

让司法救助从“一发了之”变“全程守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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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讯近日,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检察院联合青山区民政局、妇女联合会以及蒙商银行共同签署了《“青心为民”司法救助金监管协议》《“青心为民”特殊救助对象国家司法救助金监管工作办法》,建立起针对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殊救助对象的司法救助金全链条闭环式监管机制,填补了特殊救助对象司法救助金“放而难管”的制度空白,是该院在司法救助金监管领域开展的一项首创性制度探索。

长期以来,司法救助金发放工作普遍存在“重发放、轻监管”的问题。对于未成年人、孤寡老人等特殊救助对象而言,受自身理财能力不足、监护人履职不到位等因素影响,救助金一次性发放后,极易出现被挪用、滥用甚至骗取的问题,让司法救助的温度真正落到实处。

针对办案中发现的这一痛点,该院联合民政、妇联、银行三部门打破行业壁垒,构建起“检察+金融+民政+妇联”四方联动监管体系: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全程跟踪资金流向;民政部门协助核查救助对象经济状况,并做好社会救助政策衔接;妇联立足妇女儿童维权职能,为救助对象提供关爱帮扶与心理疏导服务;蒙商银行通过开立专用账户实现资金全流程封闭运行。四部门各司其职、协同发力,形成了全流程、全方位的监管合力。

此次签署的《监管工作办法》准瞄特殊救助对象的资金使用风险,首创“四位一体”闭环式监管架构,搭建起“事前预防-事中管控-事后救济”工作链条:一是专户管理,为每名救助对象开立独立专用账户,救助金一次性划入后封闭运行,不经过监护人普通账户,从源头上隔离挪用风险。二是分期发放,摒弃一次性给付方式,对基本生活费按月定额发放,对教育、医疗等大额支出采用“申报+定向支付”机制,确保资金精准用于刚需。三是动态回访,四部门每季度联合入户回访,核查账户流水、核实票据、了解救助对象生活状况,实现资金流向与救助效果的双重跟踪。四是风险熔断,发现监护人挪用、挥霍资金或出现债务风险时,检察机关可立即通知银行冻结账户并启动资金追回程序,牢牢守住救助资金安全底线。

“司法救助从来不是简单的‘给钱了事’,更要注重救助的精准性和长效性。这次我们建立的全链条监管机制,核心目标就是让承载司法温度的‘救命钱’真正发挥作用。”青山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寇威表示。

(赵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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