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了婚土地权益不能被剥夺百元“古币”虚估58万元老人获利心切险上当未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能否主张赡养费朋友借款仅凭口头约定一笔旧账拖了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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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57期:第09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6-08-19

朋友借款仅凭口头约定一笔旧账拖了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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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讯近日,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

2011年,那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相识多年的扎某借款10万元,双方口头约定月息二分,未签订书面合同。此后十余年间,那某零星归还部分款项,但始终未能还清全部借款,扎某多次电话催收均未果。2026年,扎某向鄂托克旗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审查确认,扎某15年间持续催收并留存记录,那某亦有零星还款并回应催收,该案债权未超过诉讼时效。双方对借款本金10万元的事实均无异议,争议焦点集中在利息计算上。经核查,那某已归还款项部分冲抵本金后,剩余本金为8万元,那么,当年口头约定的“二分利息”如何计算?已付款项应冲抵本金还是利息?若机械判决,虽能算出“标准答案”,却难解双方心结。

对此,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指导双方逐笔梳理15年间所有往来转账记录,一一核实对账,将“糊涂账”算成“明白账”。那某在账目梳理过程中,确认了当年口头约定二分利息的事实。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官向双方释明了利息计算的法律规定,同时引导双方互谅互让。经协商,双方将剩余利息核定为2万元。因为那某收入有限、扎某急需用钱,双方达成“本金快还、利息慢付”的调解方案:一个月内清偿剩余本金8万元,一年内付清利息2万元。法官同时释明,该调解协议经法院确认后具有法律效力,若那某未按约履行还款义务,扎某可就全部剩余款项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法官提示:

口头约定在民间借贷关系中较为常见,但举证难、计算争议多,往往成为矛盾的焦点。出借方在借款时应签订书面合同,明确本金、利息、还款期限等关键条款,保留好借条、转账记录、催收记录等证据;借款方应诚信履约,一时困难无法按期还款可与对方协商,避免因一再拖延导致矛盾不断升级,产生不必要的诉讼成本。

(阿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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