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灯过路口也担全责  牢记“灯头让灯尾”规则货运三轮车勿载人  出行风险须警惕未按规定“右侧通行”酿祸端漠视底线酒后驾车曝光案例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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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66期:第05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6-09-03

货运三轮车勿载人 出行风险须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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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运三轮车载人被查获

近日,锡林郭勒盟乌拉盖管理区公安局交管大队执勤民警在道路巡逻管控过程中,查处一起货运电动三轮车违规载人的交通违法行为。

经现场核查,涉事车辆为货运专用电动三轮车,货厢无乘客座椅、安全带、防护栏等安全防护设施,完全不具备载人条件。但驾驶人漠视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心存侥幸违规搭载1名群众上路行驶。

货运三轮车车身轻、重心高、稳定性差,加之无任何乘客防护装置,在行驶途中遇到紧急制动、快速转弯、路面颠簸等突发情况时,极易发生车辆侧翻、人员甩落、挤压受伤等安全事故。因货运电动三轮车载人属于典型的高危交通违法行为,执勤民警当场进行制止,依法对驾驶人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对驾驶人和乘车人员开展现场警示教育,细致讲解三轮车违规载人的安全隐患、事故危害及相关法律法规。

交警提示:

货运三轮车不是代步客车。所有货运三轮车、低速三轮车的设计功能仅为载货,严禁载人上路。此类车辆安全配置缺失、制动性能薄弱、抗风险能力极低,根本无法保障乘车人员的生命安全。请广大群众摒弃侥幸心理,坚决不驾驶、不乘坐违规载人三轮车,自觉抵制无牌无证、违法改装、超员出行等危险行为。

(乌拉盖管理区公安局交管大队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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