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中院成功调处商品房团购纠纷深耕校园法治沃土筑牢扫黑除恶防线多元联动破困局检爱相伴护青春凝聚执法司法合力  精准提升办案质效讲好法院故事  凝聚奋进力量普法宣传进校园守护青春不迷路巡回庭审进农家检护民生传温情直播间里送法律  云端答疑暖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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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76期:第07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6-09-22

鄂尔多斯市中院成功调处商品房团购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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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讯近日,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某房地产公司诉某旗政府、王某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上诉案件过程中,秉持实质解纷理念,庭后多方联动协调,最终促成各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成功化解这起涉数百户职工的历史遗留纠纷。

本案源于多年前的职工团购住房项目。2011年,某旗政府作为团购组织者与房地产公司签订《团购协议书》,约定房屋和配套地下车位的交易框架,后续数百名职工分别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分批完成房屋交付和车位分配。随后,某房地产公司以团购协议约定单个车位定价11万元,购房职工仅支付7万元,尚欠4万元尾款为由,要求职工与团购组织方共同承担剩余款项支付责任。

案件诉至法院后,三方争议较大:某房地产公司主张团购协议属于一揽子交易,旗政府作为《团购协议书》主体,应承担共同付款责任;购房职工提出买卖合同并未约定车位价格,支付7万元并接收车位即代表款项已结清;某旗政府则认为自身仅为团购事务代理人,不应承担个人购房债务。鉴于该案并非孤立个案,背后牵涉数百户职工利益,简单裁判极易引发后续诉讼。

合议庭全面梳理证据、厘清核心争议焦点,考虑到本案涉及某房地产公司约2000万元诉求和数百户购房者的切身利益,简单裁判难以从根源上平息矛盾。合议庭通过与当地政府召开座谈会,找准各方利益平衡点,引导各方从项目遗留问题整体化解角度寻求解决方案。经过多轮沟通协商,各方自愿达成和解,某房地产公司撤回上诉,为该团购项目数百户同类历史遗留问题指明了统一化解路径。

(曹馨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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