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讯近日,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某房地产公司诉某旗政府、王某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上诉案件过程中,秉持实质解纷理念,庭后多方联动协调,最终促成各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成功化解这起涉数百户职工的历史遗留纠纷。
本案源于多年前的职工团购住房项目。2011年,某旗政府作为团购组织者与房地产公司签订《团购协议书》,约定房屋和配套地下车位的交易框架,后续数百名职工分别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分批完成房屋交付和车位分配。随后,某房地产公司以团购协议约定单个车位定价11万元,购房职工仅支付7万元,尚欠4万元尾款为由,要求职工与团购组织方共同承担剩余款项支付责任。
案件诉至法院后,三方争议较大:某房地产公司主张团购协议属于一揽子交易,旗政府作为《团购协议书》主体,应承担共同付款责任;购房职工提出买卖合同并未约定车位价格,支付7万元并接收车位即代表款项已结清;某旗政府则认为自身仅为团购事务代理人,不应承担个人购房债务。鉴于该案并非孤立个案,背后牵涉数百户职工利益,简单裁判极易引发后续诉讼。
合议庭全面梳理证据、厘清核心争议焦点,考虑到本案涉及某房地产公司约2000万元诉求和数百户购房者的切身利益,简单裁判难以从根源上平息矛盾。合议庭通过与当地政府召开座谈会,找准各方利益平衡点,引导各方从项目遗留问题整体化解角度寻求解决方案。经过多轮沟通协商,各方自愿达成和解,某房地产公司撤回上诉,为该团购项目数百户同类历史遗留问题指明了统一化解路径。
(曹馨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