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发布三部门部署防控儿童青少年高度近视《交通管理电子证照机动车行驶证》国家标准发布严打资质造假“幽灵外卖”筑牢网络餐饮安全防线
第12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版 下一版
  •   标题    站内高级搜索
第5191期:第12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6-10-23

三部门部署防控儿童青少年高度近视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近日,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联合印发《关于防控儿童青少年高度近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推动各地、学校和家庭持续践行健康第一教育理念,科学认识、切实防控儿童青少年高度近视。

《通知》明确了高度近视的内涵和危害,并就主动预防高度近视发生提出防控举措。《通知》要求各地教育部门要指导中小学校落实教室、宿舍、图书馆等采光照明要求,使用并定期维护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有利于视力健康的照明设施,采购高度和学生身高、发育相匹配的可调节式课桌椅,减少教学过程中电子产品使用时长。中小学校要严格落实中小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时间不低于2小时,推行“课间15分钟”。各地教育部门要组织和督促中小学校严格落实中小学生每学年1次健康体检和每学期2次视力监测,准确报送视力监测主要信息。

《通知》强调,各地教育、卫生健康、疾控部门要加强对防控高度近视的宣传教育,医疗机构、中小学校要为高度近视的学生建立视觉健康档案,规范记录眼轴长度、眼底检查、矫正视力等信息,及时发现高度近视并发症风险并进行针对性干预。

(据《法治日报》)

  
                     
友情链接
金启程2  -  金启程科技 

Copyright © 2011 内蒙古法制报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街兴安丽景一号楼八楼   邮编:101501  电话:0471-4687547  传真:0471-4687547  邮箱:xxxxx@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