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早回啥家,咱俩回家开车再去唱会歌?”2024年寒冬的一个深夜,某火锅店蒸腾的热气中,在3瓶白酒下肚后仍不尽兴的张某,又向一同喝酒的好友李某发出热情邀请,李某欣然答应。于是,二人在酒精作用下做出了错误的决定:张某带着李某回到家,脚步趔趄地上了车,将车倒出车位后,将车钥匙交给了李某,李某踩着虚浮的步子坐进驾驶室开车出发。不料,车辆将要行至目的地时,撞到了路基上。撞车后,二人因车辆赔偿协商未果,张某报警。交警赶到现场后,看到张某和李某均有醉态,当即进行了检测,随后,酒精含量的检测数值将二人双双送上了刑事被告席。
该案中,未实际驾驶的张某为何同样获罪?根据刑法第133条之一有关危险驾驶罪的规定及共同犯罪理论,教唆、帮助行为与实行行为构成“责任共同体”。张某存在三大过错行为:主动提议取车、启动车辆倒出车位、明知李某无证仍交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共犯。
该案也暴露出多重风险。首先责任传导的“多米诺效应”:从共同饮酒到交车,每个环节都加重了刑责,不论张某还是李某,均有多次拒绝醉驾或者劝阻对方的机会,但二人不仅没有制止对方,反而“默契配合”,最终双双身陷囹圄。其次是侥幸心理的“二相叠加”:酒精浓度超标的张某误判李某的驾驶能力,而李某也高估自身控制力,二人都觉得酒后驾车是小事,双重错误最终酿成严重后果。
检察官提示:
“酒杯与方向盘之间,容不得半点‘江湖义气’。”当我们端起酒杯时,请牢记三个“绝对禁区”:勿做“递钥匙的手”,即便本人未驾驶,教唆醉酒者开车将面临最高拘役6个月刑罚;拒当“沉默的乘客”,发现同桌人员酒驾应果断制止,否则可能承担民事责任;破除侥幸心理茧房,多处智能监测设备实时抓拍,交管部门会不定期检查。
同时,这起案件警示人们:真正的兄弟情谊,是按住对方酒后握钥匙的手;最好的聚会结局,是代驾软件里那个确认到达的提示音。拒绝酒驾,要从管住自己的车钥匙开始,更要从守护他人的方向盘做起,因为维护道路安全需要每个人坚守法律底线。 (贾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