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但是总有部分驾驶人抱着侥幸心理认为路程短、喝的少,不会有什么事。这样的错误认知,潜藏着巨大的风险。在乌海市海南区就有这样一起案例。
6月20日晚,乌海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海南大队执勤民警在辖区开展夜间清查行动,在对一辆白色轿车进行例行检查时,酒精检测棒瞬间发出警报。民警询问驾驶人白某:“喝酒了?”驾驶人白某言辞闪烁,起初狡辩称:“没有喝酒,是吃了药”。但在民警的再次追问下,白某最终承认自己的饮酒事实:“我喝酒了,别测了。”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179mg/ 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令人震惊的是,白某驾驶车辆是从距离执勤点仅50米处驶来,白某在看到民警查酒驾的情况下,仍选择开车,这种行为实在令人费解。原来,白某晚上与朋友相约吃饭,将车停放到小区外围,当结束就餐后返回小区时,想着明天上班开车方便,就将车挪至楼下。白某本以为行驶距离短,不会有任何问题,却未曾料到,刚启动车子行驶一小段路,就被民警查获了。白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涉嫌危险驾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白某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依法吊销了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案件已立案侦查。
交警提示:安全无小事,侥幸必酿祸,请始终牢记酒后切勿触碰方向盘,安全驾驶容不得半点侥幸。
(王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