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讯近日,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成功调解一起标的额22万元的民间借贷纠纷案。
2024年3月,廉某因资金周转需求,向张某借款22万元,并出具借条。随后,张某委托朋友分两笔向廉某转账,两笔转账均明确备注“借款”。借款到期后,廉某未按约定日期还款,张某多次催讨无果,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为妥善化解纠纷,承办法官从厘清事实、夯实证据入手,审查了书面借条的真实性,重点核实了22万元借款的实际履行情况,并通过调取银行转账记录确认了转账事实。
在随后的调解中,承办法官首先采取“背对背”调解策略,向张某释明诉讼风险和执行难点,向廉某阐明拒不还款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针对廉某提出的还款困难,承办法官责令其提供财产状况证明,并协调双方制定分期还款方案。通过分析廉某的收入来源和偿还能力,确定了切实可行的履行期限。
在承办法官的努力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同时,法官进一步延伸司法服务,结合案件实际,建议在协议中增设宽限期条款,为被告预留必要的履行缓冲空间。这一举措既坚守了法律原则底线,又以柔性方式传递了司法温度,让原本剑拔弩张的当事人逐渐消解了对立情绪,消除了隔阂。
(孙丽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