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海涛)近日,呼和浩特市的柴先生向本报反映:他从2012年4月18日开始,一直在呼和浩特市捷运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运行公司)工作,2025年5月9日,捷运行公司向其下发惩戒审批表,5月23日又相继下发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这突如其来的变故,令李先生难以接受。
针对此事,本报记者近日进行了采访。
柴先生告诉记者,自入职捷运行公司后,他一直担任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北路甲40号保时捷4S店的售后服务顾问。入职后,捷运行公司共与他签订过3份劳动合同,最后一次是在2019年,双方签订的是无限期劳动合同。
然而,2025年5月9日,柴先生突然接到捷运行公司发来的惩戒审批表,内容为:因柴先生将公司开展的业务介绍给他人,公司决定自2025年5月10日起,对其进行停职调查,并要求其于5月10日下班前将签字版的个人情况说明交到部门经理处。该决定还写明,柴先生在停职期间需正常出勤,但停止接持客户等所有相关工作,停职时间为1个月,停职期间需要配合公司的相关调查,停职期间的工资按照呼和浩特市最低工资标准2270元/月发放。
采访中,柴先生向记者提供了惩戒审批表,他表示,接到惩戒审批表后,他仍尽职尽责地坚守在工作岗位为客户服务、解答客户疑问。5月12日,他向保时捷4S店发送了《关于停职检查决定的回复函》,再次表明自己未向客户推荐外部修理厂,并愿意积极配合公司的停职调查,但对公司的调查期限以及调查期间仅发放最低工资提出质疑。
截至5月18日,保时捷4S店没有任何调查行为,因此,柴先生向保时捷4S店发送了《要求提供劳动条件告知书》,希望保时捷4S店尊重劳动者权益,为其提供劳动条件。
柴先生发送《要求提供劳动条件告知书》后,便等待着保时捷4S店给他个说法。谁曾想,5月23日等来的却是捷运行公司向其发来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内容为因柴先生实施的无工单维修以及将公司开展的业务介绍给他人,故从2025年5月26日起,该公司与柴先生解除劳动合同。
柴先生告诉记者,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里的“实施的无工单维修”并非如公司说的那样,从2019年5月截止到解除劳动合同时的打卡记录都有。同时,该公司声称其将公司开展的业务介绍给他人,只是根据其发的一个短信电话号码来认定的,而事实上根本不存在这个问题。截至目前,呼市捷运行公司、保时捷4S店均未出示能证明其违纪的证据。
近日,针对柴先生反映的问题,记者采访了捷运行公司人事部门负责人薄经理。薄经理告诉记者,因涉及员工信息,不便接受采访,只是告诉记者,该公司已经起诉柴先生,正在等待法院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