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北讯近日,通辽市扎鲁特旗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依托“萨日朗”公益普法平台,将一起拟作不起诉决定案件的公开听证会,“搬”到了犯罪嫌疑人所在的村委会。会议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安机关侦查人员、人民监督员、律师及村民代表,“零距离”听取各方意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司法公正。
此案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化名)因涉嫌盗窃罪被移送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经全面审查后认为,王某某的行为虽已触犯法律,但涉案金额较小,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等多个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同时,系初犯、偶犯,社会危害性不大。为深入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该院决定就此案召开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由该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袁宝辉主持。会上,袁宝辉就案件的基本事实、证据情况、法律适用及拟作不起诉决定的理由进行了全面阐述。“我们办理的不仅是案子,更是当事人的人生。对刘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是基于法律和事实的审慎考量,旨在给予其改过自新的机会,修复被损害的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承办检察官坦言。
听证过程中,听证员们就关心的问题进行了提问,并对案件进行了独立、公正的评议。经评议,全体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作出酌定不起诉的处理意见。听证员们认为,该处理意见充分体现了司法温度与人文关怀,有利于教育、感化、挽救犯罪嫌疑人,是“枫桥经验”在基层检察实践中的生动运用,也是“萨日朗”检察普法平台的创新举措。
此次将不起诉公开听证会开到村委会,是扎鲁特旗检察院深入推进阳光司法、深化检察履职的创新实践。它不仅保障了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通过“零距离”普法将法治的种子播撒到乡村,实现了“听证一件、影响一片”的良好效果。下一步,该院将继续践行“司法为民”初心,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将“萨日朗”普法平台前移,让法律监督职能在阳光下运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与司法温度。(刘一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