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美艳)近期,有群众反映,包神铁路集团包神铁路公司发生机车碰撞运轨器铁路交通事故后,相关部门和领导瞒报事故,直到被监管部门发现,该集团才告知了事故情况。
根据群众反映的情况,记者从2025年8月8日发布的北京铁路督察室行政处罚公开信息(〔2025〕第1号)中了解到,经调查查实,包神铁路公司未按规定向铁路监管部门报告其管内发生的“4·3”机车碰撞运轨器铁路交通事故。该行为违反了《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2025年8月4日,北京铁路督察室根据《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分别给予包神铁路公司罚款12万元、当事人王某某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相关部门为何未按规定向铁路监管部门报告上述事故情况?包神铁路集团对相关责任人如何处理?带着这些问题,2026年1月26日,记者前往包头市国能包神铁路集团办公楼一楼大厅采访。大厅前台工作人员对记者说,包神铁路集团所在的办公楼内还有其他办公单位,要求记者说明采访情况和对接的工作人员。在记者说明采访情况后,该工作人员表示包神铁路集团相关人员不在单位。
1月27日,记者再次致电包神铁路集团办公楼一楼大厅前台工作人员,希望他们与该集团办公室取得联系后接受记者采访,该工作人员答复记者,他们只负责登记,无法联系包神铁路集团工作人员,也不能提供包神铁路集团办公室的电话。至此,记者两次采访均遇到阻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