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神铁路瞒报事故被处罚记者两次采访均遇阻这五类化妆品已禁产、禁售公共场所经营者须尽安全保障义务关于新时代国企干部政治能力建设核心路径的实践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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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51期:第09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6-01-30

公共场所经营者须尽安全保障义务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商场、宾馆、车站、机场、体育场、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一规定是维护公众安全的重要法律屏障,尤其在高风险服务场景中更为关键。

以骑马场为例,作为为游客提供高风险骑马服务的经营场所,其安全保障义务尤为突出。2023年7月,原告与其家人在某骑马场游玩时,因所骑马匹受惊,导致原告及其孩子摔伤。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骑马作为高危险性运动,经营者需要对游客充分提示风险并强化管理。

该案中,法院判定骑马场承担60%的主要责任,理由是其未尽到安全管理义务,如未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防护装备、未在骑行前进行充分的安全培训、现场监管存在疏漏等;原告因疏忽大意承担40%的次要责任,因其未按工作人员提示佩戴护具、未听从工作人员的提醒等,因此判决骑马场赔偿医疗费等。目前,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提示:

公共场所经营者必须严格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对潜在的风险及时提示并制止,事故发生后积极救助。唯有经营者与消费者共同努力,才能构建更安全的公共活动环境。该案例揭示了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的具体要求:事前需全面排查场地及设施隐患,按规定配备专业救护人员;事中应在显著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对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采取针对性保护措施;事后须第一时间救助伤者并保护现场。同时,消费者也应提高风险意识,遵守安全规则,避免因自身过失引发事故。

(希仁图雅杜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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