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东胜区大队民警在执勤时,查获一起集无证驾驶、酒后驾驶、闯红灯于一身的严重交通违法案件,驾驶人康某因以上违法行为被处以行政拘留12日,罚款3500元的处罚。
当日上午,民警在东胜区文青街传祥苑小区南侧道路执勤时,发现一辆小型轿车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随即将其拦停检查。经核查,驾驶人康某不仅无法出示有效机动车驾驶证,且身上散发酒气。民警立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酒精含量为44mg/100ml,确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康某交代,其于前一日晚在家中饮酒,次日早晨自认为“酒已醒”,便心存侥幸驾车外出办事,途中因着急又闯了红灯,不料被交警逮个正着,还牵出了无证驾驶和酒驾的严重违法行为。面对确凿证据,康某对自身多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对康某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12日并处罚款2000元;对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500元的处罚。
交警提示:
无证驾驶与酒后驾驶均为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实施多项违法行为必将面临法律严惩。广大驾驶人需严守法律法规,自觉杜绝酒驾,切实保障自身与他人安全。
(邱瑢王瑞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