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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70期:第05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6-03-13

非法改装私藏射钉枪获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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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冬季,张某在搭建吊棚时需要使用射钉枪对棚顶进行加固,遂产生将射钉枪枪管进行加长改装的想法。之后,张某将无缝钢管打磨后,安装至射钉枪枪口,在进行开枪试验时,枪管炸裂。然后,张某将改装的射钉枪放置在杨某家库房内外出务工。2024年6月,赤峰市林西县公安局接到涉枪线索,将张某、杨某传唤到案。经公安机关鉴定,该改装器械以火药为发射动力,具有致伤力,被认定为枪支。2025年8月,张某因涉嫌非法制造枪支罪、杨某因涉嫌非法储存枪支罪被赤峰市林西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射钉枪是一种建筑装修的工具,是可以合法持有使用的,但在本案中,张某将射钉枪改造为枪支,已经构成犯罪。枪支弹药是国家明令实施严格管制的物品,不管出于何种目的、用途,都不得私自制造、买卖、持有枪支,否则触犯了法律将追悔莫及。若家中有遗留的枪支、弹药等,不能心存侥幸,要及时上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韩广臣鲍家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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