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在兴安盟突泉县突泉镇团结路与建设街交叉路口,上演了令人胆战心惊的一幕:一辆二轮电动车的驾驶人沿着团结路由北向南正常行驶,后座搭载着一名乘员,行至交叉路口时,未仔细观察交通信号,径直闯入路口,与沿建设街由西向东正常行驶的一辆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猛烈碰撞。瞬间的撞击过后,电动车失去平衡,驾驶人及后座乘员应声倒地,两人均不同程度受伤,电动车车身变形、零部件散落一地;小型普通客车也因撞击出现了明显损坏,现场一片狼藉。
事故发生后,突泉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处置,对事故原因展开全面调查。经详细核查和责任认定,此次事故是二轮电动车驾驶人无视交通规则、未按照交通信号通行导致。二轮电动车驾驶人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电动车后座乘员及小型普通客车驾驶人无责任。
交警提示:
交通信号是保障通行秩序的“生命线”。无论是驾驶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行经路口时务必减速慢行、仔细观察,严格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不抢行、不闯灯。尤其是电动车驾驶人,骑行时不仅要自身遵守交通规则,还要兼顾后座乘员的安全,牢记“红灯停、绿灯行”。
(李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