厘清权责释法理温情调解化纠纷精准化解物业纠纷深耕民生司法保障反邪宣讲进校园司法护航筑防线送法走进一线  守护美好生活跨省取证解难题  司法为民护权益模拟法庭进校园  法治精神润心田四维发力强宣传  护路保畅显担当靶向宣传消除隐患拉动演练赋能实战集中展示硬核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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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13期:第06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6-06-03

厘清权责释法理温情调解化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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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讯近日,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误会”引发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鄂托克旗棋盘井镇某物流园底商业主郜某因拖欠物业费8000余元被物业公司诉至法院。庭审中,郜某表示,其经营的底商长期存在屋顶渗漏、门前道路破损、冬季供暖不达标等问题,多次联系物业公司处理未果,故拒绝缴费。物业公司则回应称,屋顶渗漏属于房屋质量或共用部位维修范畴,应由开发商负责或通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解决,对于业主反映的门前道路维修、供暖等问题,也已移交给新物业公司和供热部门解决。

承办法官梳理案情后认为,导致双方矛盾的核心问题在于权责认知不清、沟通不畅。一方面是因为业主不了解物业服务的法定边界,另一方面物业公司也未能耐心解释清楚,导致误会不断累积、矛盾逐步加深。于是,法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双方解释了物业服务的法定边界,帮助双方厘清各自权利义务,并分析诉讼成本。在法官的解释与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郜某当场结清所欠物业费,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下一步,鄂托克旗法院将继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调解优先、情理法兼顾,通过案件审理督促物业公司规范服务,引导业主理性维权,切实维护辖区和谐稳定。 (莫喜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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