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阿拉善盟高新区公安分局交管大队民警在辖区泰康家园小区门前路段巡查时发现,一辆黑色小型轿车违规占用人行道停放,阻碍行人正常通行,存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针对这一违停行为,巡逻民警第一时间上前开展现场核查,依法责令驾驶人出示相关驾驶证件。在驾驶人仲某某开口解释违停事由时,民警闻到其身上散发出浓烈酒气,结合一线执勤经验初步判定其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即当场对其开展呼气式酒精检测。经现场检测,驾驶人仲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7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经民警了解得知,仲某某当晚与朋友在酒吧饮酒后,自认为深夜没有交警巡查,便心存侥幸驾车上路,为图方便直接将车辆停在人行道上。最终,该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的相关规定,依法对仲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交警提示:
深夜绝非交通违法的“空档期”。无论是占道违停、随意泊车,还是酒驾醉驾,任何心存侥幸、漠视道路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都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陈婉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