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停露马脚  酒驾被查获深夜两车正面相撞  转弯车辆担负主责进出主路需谨慎  仔细观察先让行施工路段都抢行双双违法同担责拆牌躲检耍花招警方追踪一锅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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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50期:第05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6-08-06

施工路段都抢行双双违法同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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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包头市东河区建设路正处于道路施工改造阶段,通行环境复杂,但部分驾驶人途经此路段时仍漠视交通规则、任性驾驶,甚至违法闯灯通行,极易引发严重交通事故。

近日,凌晨5时7分,在建设路与诚居路交叉口,驾驶人顾某驾驶小型汽车沿建设路由南向北行驶,无视路口红灯指示直接闯灯通行。与此同时,驾驶人刘某驾驶搭载乘客王某的小型汽车,沿建设路辅道驶入该路口,同样未遵守红灯信号闯灯通行。两车途经路口时均未提前减速,高速冲入路口后避让不及发生剧烈碰撞。包头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东河区大队接警后迅速抵达现场,只见路口散落大量车辆零部件的碎片,顾某所驾车辆猛烈撞击刘某车辆左侧车身,巨大冲击力导致两车车体严重挤压变形、车头碎裂、车门凹陷,现场一片狼藉。

此次事故造成驾驶人顾某、乘车人王某不同程度受伤,双方车辆严重受损,刘某车内所载物品全部损坏。经交管部门现场勘查、调取路口视频监控核查认定,顾某、刘某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的规定,双方闯红灯违法行为对事故发生的过错程度相当、作用力等同。最终,交管部门依法认定,顾某、刘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同等责任,乘车人王某无责任。

交警提示:

施工路段普遍存在围挡遮挡、车道改道、视线受限等情况,通行风险大幅提升。驾驶人途经施工区域及相关路口时,务必提前减速慢行,严格遵从交通信号灯、施工警示标识及现场工作人员指挥通行,切勿心存侥幸闯灯抢行。一时的侥幸抢行,换来的只会是车损人伤的惨痛后果。

(东河区交管大队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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