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纠纷可协商醉驾红线不能碰多项违法引发碰撞  全责后果自行承担低头捡手机酿事故  心存侥幸逃逸担全责妄图“顶包”瞒天过海酒驾违法难逃法网凌晨酒驾心存侥幸营运司机饭碗不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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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54期:第05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6-08-13

凌晨酒驾心存侥幸营运司机饭碗不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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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夏季道路交通整治工作,严查重型货车突出交通违法行为,通辽市开鲁县公安局交管大队紧盯凌晨违法高发时段,全力防范重点车辆道路交通安全风险。近期,该大队连续查获两起营运货车驾驶人饮酒驾驶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事发当日,执勤民辅警在辖区国省干道开展错时巡逻,对一辆重型半挂营运牵引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李某某身上散发着酒味儿,随即使用呼气酒精检测仪进行检测,结果为37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经查,驾驶人李某某在前一晚晚餐时饮用了少量白酒。第二天凌晨,他驾驶满载货物的重型营运车辆上路行驶,完全无视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当日5时50分许,执勤民辅警在对一辆轻型营运货车检查时,发现驾驶人孙某身上有明显酒气,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26mg/100ml,孙某属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据孙某自述,他前一晚晚饭饮酒后,认为凌晨路面管控宽松、不易被查处,便抱着侥幸心理驾驶营运货车上路从事货运作业。

最终,开鲁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对驾驶人李某某、孙某分别作出行政拘留15日、罚款5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交警提示:

酒驾查处不分时段、凌晨绝非监管盲区,隔夜酒同样会构成酒驾违法。广大营运车辆驾驶人要以这两起典型案例为戒,坚决杜绝酒后驾车、隔夜酒驾车等危险行为,切勿心存侥幸触碰法律红线。

各运输企业要切实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驾驶人交通安全教育,严格落实出车前安全提醒,从严做好车辆动态监管,从源头杜绝营运车辆驾驶人酒驾违法行为,全力守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有序。

(申丹吴桂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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