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讯近日,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人民法院民商事审判团队审结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依法支持劳动者加班费支付诉求,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切实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有效化解了劳资纠纷。
案件原告郭某系某公司在职职工,与该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方劳动关系合法存续。用工期间,被告公司因日常经营及工作安排,多次指派郭某在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在岗加班。劳动关系存续期间,被告公司既未依法为郭某安排补休,亦未足额支付加班工资。双方就加班费支付事宜协商未果后,郭某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公司向其支付相应的加班费。
经法院审理查明,原告郭某与被告公司签订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真实有效,双方依法成立合法劳动关系。庭审中,原告提交的加盖被告公司公章的考勤记录、在岗销售台账等证据,客观完整、相互印证,能够充分证实其在职期间按照公司工作安排,持续在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提供劳动,加班事实清晰、证据链条完整。而被告公司未能提交有效证据证明其已就原告加班事宜安排调休,或已足额核算、支付对应加班工资,未能完成举证责任,依法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结合案件事实、在案证据及相关法律法规,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公司支付原告郭某双休日加班工资以及2023年至2025年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
以案释法:
对用人单位而言,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规定,健全完善加班审批、考勤管理、调休补休、薪酬核算发放等用工管理制度,规范加班用工流程,依法足额支付劳动者加班报酬,自觉保障劳动者休息权和劳动报酬权,从源头规避劳资纠纷法律风险。
对劳动者而言,在履职过程中应增强证据留存意识,遭遇企业拖欠加班费、违规用工等侵权情形时,应妥善保管考勤记录、工作台账、排班通知、沟通记录等关键证据,通过协商、仲裁、诉讼等合法正规途径理性维权,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张雅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