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随意打电话发生事故很后悔行经路口不减速  两车相撞各担责驾驶盲区要注意  撞了行人担全责驾照吊销还开车  路遇交警被查获酒驾营运大货车丢了饭碗受刑罚“头”等大事莫忽视发生事故便知晓掉头不让直行危险如影随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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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90期:第05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3-03-16

“头”等大事莫忽视发生事故便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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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0日15时31分,阿拉善盟公安局交管支队阿右旗大队值班民警接到报警称:在阿右旗巴丹吉林小区东侧一辆摩托车和一辆电动三轮车相撞,有人受伤。

接到指令后,值班民警迅速赶赴事故现场。经现场初步调查,发现一辆蒙M牌照的普通二轮摩托车由北向南行驶至学校路与树贵路丁字路口处,与同向道路行驶准备左转弯的三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了驾驶人魏某某与黄某某受伤,双方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据视频资料显示,事故发生时,当事人魏某某与黄某某在驾车行驶过程中,均未佩戴安全头盔,事故发生的一瞬间,魏某某头部与路面接触摩擦,造成较为严重的伤势。

交警提示:安全出行,从“头”做起,广大交通参与者请牢记,无论是驾驶摩托车还是电动自行车,一定要戴好安全头盔。(屈惠玲王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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