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锡林郭勒盟镶黄旗新宝拉格镇呼格吉路与那仁街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
当时,王某驾驶小型客车沿那仁街由东向西行驶,行至路口时,信号灯正闪烁着黄灯,然而,王某不仅未减速,反而猛踩油门,企图抢在黄灯结束前通过路口。与此同时,赛某某驾驶三轮摩托车无视交通信号灯,径直闯红灯驶入路口。两车瞬间发生剧烈撞击,巨大的冲击力使得两车不同程度受损,车辆碎片散落一地,现场一片狼藉。幸运的是,两车驾驶人只是受到了惊吓,身体并无大碍。
小型客车驾驶人王某心有余悸地回忆道:“当时我看见前方的黄灯只剩两秒,想着赶紧冲过去,结果就发生了事故……”摩托车驾驶人赛某某追悔莫及地说:“我一时心存侥幸,觉得晚上路上没车就闯了红灯,差点把自己和别人的性命都搭进去,真是糊涂啊。”
经认定,驾驶人王某驾驶机动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的相关规定;摩托车驾驶人赛某某驾驶机动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的相关规定。双方违法行为均对事故发生存在因果关系,王某与赛某某分别承担此次事故的同等责任。 (萨仁满都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