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弯不让直行发生事故全责“闯红灯”遇上“抢黄灯”两驾驶人负同等责任酒后驾车撞路灯  涉嫌危险驾驶醉驾逆行酿事故  构成危险驾驶罪拧紧思想“法”条  拒绝酒驾醉驾酒驾不可“尝试”切莫心存侥幸醉驾谎称挪车驾驶证被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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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04期:第05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5-05-08

酒后驾车撞路灯 涉嫌危险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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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乌海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海南大队接到110指挥中心派警称,在乌海市海南区某路口,有车辆撞到路灯杆,驾驶人趴在方向盘上,情况不明。值班民警接到报警后,迅速前往事故现场。

当民警赶到现场时,只见一辆越野车车头损坏,车身凹陷,碎片散落一地,路灯杆也被撞弯。当民警拉开该车车门时,刺鼻的酒味儿扑面而来,驾驶人贾某趴在方向盘上。民警当即拨打了120急救电话,贾某被紧急送往医院进行救治,所幸无大碍。

民警经了解得知,事发当日,贾某的亲戚家办喜事,贾某与亲戚喝了半瓶白酒。宴席散场后,贾某出了酒店的门,冷风一吹,脑子有了片刻“清醒”,他望着空荡荡的街道,想着离家不远,觉得开的慢一点,应该没问题。于是,贾某独自驾车回家,可没走多远,酒劲儿开始发作,他视线模糊、手脚失控,当车辆行至交叉路口左转弯时,“砰”的一声,车辆撞上了路边的灯杆。

经检测,贾某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193.22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贾某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等待贾某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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