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呼伦贝尔市牙克石市公安局交管大队事故办接到报警:一男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林城路由南向北行驶至与康乐街交叉路口处时,与在路口北侧人行横道上由西向东横过马路的行人相撞,造成行人受伤。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协商一致准备前往林业总医院检查,但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中途反悔,调转方向逃逸。
接到报警后,该大队民警迅速通过公安视频图像信息系统找到了事故发生时的画面,发现电动自行车驶入青松路后消失不见。于是,办案民警立即查看了事故发生1小时内的市区公安视频图像信息系统,从中寻找肇事者行踪。经过5个小时的不懈努力,民警终于找到了肇事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首次出现的地点,并查询到其联系方式。
随后,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鲁某前往牙克石市公安局交管大队接受问询。据其叙述,当晚肇事后,其违背承诺逃逸,随后驾驶电动自行车在多个住宅小区间穿梭了一圈后才回到家中。鲁某本以为自己的“小聪明”不会被发现,没想到数小时后便被民警找到。
牙克石市公安局交管大队认定鲁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之规定,该大队对鲁某处以罚款1500元,并处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马宝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