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不仅仅是一句口号,更是一条“铁律”。但总有一些驾驶人心存侥幸、执迷不悟,甚至一而再、再而三地以身试法。
近日,乌海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海南大队执勤民警在执勤时发现前方一辆白色轿车行驶轨迹异常。民警随即示意车辆靠边停车,并要求驾驶人余某某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但对方眼神躲闪、支支吾吾,始终没有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就在民警进一步询问时,闻到车内有浓浓的酒味,遂询问余某某:“你喝酒了?”余某某小声承认道:“喝了。”
于是,民警让余某某接受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过程中,因余某某吹气动作屡次中断,导致检测多次失败,在第7次检测时才成功,结果显示为108mg/ 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随即将余某某带至医院提取血样。在核查余某某信息时,发现其驾驶证半个月前因饮酒驾驶已被依法暂扣,此次属于驾驶证暂扣期间再次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余某某血样中乙醇含量为104.4mg/100ml。目前,余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等待她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王洁)